“林春平”從最初以“成功收購美國銀行”閃亮登場,成了全國關註目標,結果這隻是他的一個“國際玩笑”。謊言揭穿後,他向公眾致歉,並辭去當了70天的溫州市政協委員職務。
  去年,林春平又因涉嫌特大虛開增值稅發票犯罪畏罪潛逃。
  去年6月9日,林春平又因為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被溫州警方抓獲。(本報曾多次報道)
  昨天下午,溫州中院對被告人林春平作出一審宣判,其因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發票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沒有買銀行
  而是違法虛開發票
  今年43歲的林春平是溫州市甌海區人。
  2011年底,正值溫州深陷局部金融危機之時,春平集團董事長林春平突然高調宣稱,其斥資6000萬美元收購了有85年曆史、位於特拉華州的美國大西洋銀行,並更名為美國新匯豐銀行重新試營業。
  憑藉此舉,林春平躍升為溫州民間資本突圍的標桿式人物,被任命為溫州市九屆政協委員、甌海區慈善總會副會長。
  很快,有媒體在美國特拉華州實地調查發現,林春平所謂收購美國大西洋銀行一事純屬子虛烏有。謊言被揭穿後,林春平被迫向公眾鞠躬道歉,辭去當了70天的溫州市政協委員職務,“林春平鬧劇”狼狽收場。
  去年5月,林春平又一次成為新聞人物——他因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被警方抓獲。
  昨天, 林春平終於站在了溫州中院的法庭上。跟他一同被審的,還有其公司總經理、財務經理、出納等6人。
  向全國315家受票公司
  虛開增值稅發票5.2億餘元
  法院審理查明,林春平在經營溫州春平麗泰米業有限公司、溫州哈同商貿有限公司期間,為對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牟利,分別以自己及他人的名義,又設立了溫州雙頻實業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
  在2011年、2012年期間,林春平借用該五家公司的名義,用虛開的抵扣稅款發票用作進項抵扣稅款,對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給受票單位,而為自己牟取利益。
  2011年9月至2012年5月期間,為賺取4%-6%的開票手續費,林春平指使員工向全國各地計315家受票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共計1266份,價稅合計金額為5.2億餘元,稅額7600多萬元。
  為彌補進項抵扣,在2011年8月至9月期間,林春平指使員工在遼寧省錦州市設立錦州中富農產品有限公司,虛構農產品收購事宜,並虛開增值稅銷項專用發票給自己控制下的另外兩家公司,從而向稅務部門抵扣增值稅專用發票5563份,價稅合計為6200多萬元,抵納稅款合計為720多萬元。
  同時,林春平以支付手續費的方式,從廣州等地購買137份海關完稅憑證用作抵扣進項稅款,價稅合計為8.5億餘元,抵納稅款1.1億餘元。
  法院認為,林春平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發票,虛開稅款稅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發票罪。
  本報通訊員 溫萱
  本報駐溫州記者 苗麗娜
  (原標題:林春平昨一審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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