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看頸椎病 醫院給了治肝的藥》追蹤
  南都訊 記者龍瀚 實習生 李爭藝 針對本報昨日報道的《去看頸椎病醫院給了治肝的藥》一事,南方醫科大學第五附屬醫院的相關工作人員對此回覆南都記者稱,經調查核實,藥房工作人員確實存在差錯,並作出了相關處理。
  “在取藥時確實誤發了抗結核的藥物。”南方醫科大學第五附屬醫院的相關工作人員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表示,患者因誤服1次藥物後出現噁心、嘔吐及其他不適,再次到本院就診,經護肝、護胃等對症處理後,目前患者癥狀已緩解,複查肝功能、腎功能、尿常規等指標無異常,“給患者帶來的不良影響,醫院領導已經真誠地向患者道歉,並處理了當事工作人員”。
  該名工作人員稱,根據《廣東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辦法》相關規定,超過1萬元賠償額度,必須交由醫調委介入調解。由於病患方目前提出的賠償額度已超過規定要求,雙方未能達成共識,故醫院已按規定將此事移交醫調委。
  該工作人員還表示,此次問題由極個別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導致,院方會認真吸取教訓,繼續加強各個環節的風險控制和質量控制,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我們也鼓勵患方通過合法合理的途徑與醫院協商或者走司法途徑解決糾紛,確實該我們承擔的責任,醫院絕不推脫”。  (原標題:醫院承認藥房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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