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報道(2)
  《搶劫殺人逃20年》
  20年前結夥搶劫煙酒店,打死了老闆娘,搶得百餘元後逃竄外地。(見本報2月26日A31版《3男搶劫百元殺害店主潛逃20年》)20年後的昨天,他們站在了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庭上,接受那早該到來的審判。對於當年的犯罪事實,3人供認不諱。值得一提的是,3人在被抓前均不知道受害人已經死亡,第一個被抓的牛二甚至準備一個人扛下這樁事的,而在得知造成了這麼嚴重的後果時,牛二才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案件沒有當庭判決。
  1994年2月28日凌晨,浦口區發生一起搶劫殺人案。在泰山鎮經營一家煙酒店的56歲女店主劉麗霞被人殺害。3月1日早上,有居民發現此事後,向警方報案。警方在現場沒有發現有價值的線索,雖經大規模排查,仍沒有結果,該案就此沉寂下來。去年5月,徐州警方破獲一起盜竊案件,經比對,其中一名嫌疑人牛二的特征與1994年案件現場提取的生物檢材高度一致。至此,已經過去近20年、幾乎成為“死案”的案件一下子“活”了過來。
  據牛二供述,警方於6月中旬在浙江抓到了另一名嫌疑人張濛。張濛被抓獲時在浙江開廠,資產達到數百萬元。由於同情牛二生活窘迫,他一直給予幫助。但由於與另一個同伙劉延都沒有聯繫,他們無法提供劉延去向。警方翻閱了上萬份戶籍底檔,終於查到了劉延的藏身之地,於今年元宵節前將其抓獲。3人落網後,均交代了當年從邳州老家來寧打工,以買煙為名騙開劉麗霞煙酒店的門,由劉延用鋼管擊打劉麗霞後腦搶劫的犯罪事實。最終,他們只搶到100多元,然後便分道揚鑣。這麼多年,他們都不知道劉麗霞已經死亡。
  一晃20年,昨天,當他們在南京中院的法庭上相遇時,已經人到中年。法庭上,3人表示認罪。張濛稱,自己當年只有17歲,是未成年人,既沒有動手,也沒有進店,當時之所以沒有提出反對,是因為年紀小,擔心兩個大哥會發火。張濛的辯護人也認為,張濛是脅從犯,事發時距離現場較遠。牛二和劉延則互相指責是對方起意策劃,自己則並非主謀。
  被害人劉女士的家屬也旁聽了這場庭審。劉女士的女兒許女士稱,母親被害後,父親終日酗酒,在3名凶手被抓不久後,便撒手人寰。這20年來,她也一直活在對母親的內疚之中,每到母親的忌日,她更是備受折磨。因為長時間的精神壓力,她常年靠安眠藥入睡。昨天,面對3名被告人,許女士仍然恨得咬牙切齒,“為那點錢,就要了我媽的命!”面對受害人家屬提出的63萬元民事賠償,劉延、牛二表示無力賠償,而經濟實力比較雄厚的張濛則願意賠償,彌補自己當年的罪行。最後,審判長宣佈休庭,將擇日宣判。(文中當事人系化名)
  揚子晚報記者羅雙江  (原標題:3男搶劫百元外逃20年昨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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